通知公告
    通知公告
    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    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申报的通知
    发布时间:2022年03月03日  来源:   作者:  浏览量:

    各有关单位:

     按照人社部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专技司函[2022]18号)精神,现就申报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    一、实施重点

       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低,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,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,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。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、量子信息、集成电路、生命健康、生物育种、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。

    二、申报条件

     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    (一)中国国籍;

    (二)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

    (三)在国(境)外获得博士学位;

    (四)2017年1月1日后回国;

    (五)现已全职到岗,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。

     同等条件下,各单位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跨国公司、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(副研究员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,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。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。

    三、推荐名额及资助额度

     每单位限报1人,学校最终向教育厅推荐1人,全省共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3人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,并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。申报单位将提供比例不低于1:1的配套资金。

    四、申报时间及要求

     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符合要求人员,并对申报人条件、申报材料认真审核、严格把关。要做好背景调查,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、竞业禁止、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。

    请于2021年3月4日下班前将下列申报材料,盖学院公章后电子版(扫描版、电子版)发送至tylgrcb@126.com

    (一)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;

    (二)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汇总表;

    (三)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、竞业禁止、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,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。

    (四)申报人背景调查情况说明。

    联系人:李  巍            联系电话:18636125913

    附件:1、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

    2、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汇总表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2年3月3日